从事摄影理论研究的申请人
序号 | 业绩条件 | 分值 | B-1 | 摄影文章获国家级文艺理论、评论类奖项金奖 | 9分/篇 | B-2 | 摄影文章获国家级文艺理论、评论类奖项银奖 | 7分/篇 | B-3 | 摄影文章获国家级文艺理论、评论类奖项铜奖 | 6分/篇 | B-4 | 摄影文章获国家级文艺理论、评论类奖项优秀(入选)奖 | 4分/篇 | B-5 | 出版摄影理论学术专著 | 5-9分/册 | B-6 | 论文入选中国摄协组织的全国摄影理论研讨会优秀论文集 | 8分/篇 | B-7 | 在《中国摄影》杂志、《大众摄影》杂志、《中国摄影报》和《中国摄影年鉴》上刊发摄影文章 | 2-8分/篇 |
说明: “摄影文章”指摄影理论、评论、史论、创作体会、作品点评、器材点评、技术探讨等文章,但不包括摄影简讯、消息等新闻体裁的稿件。文章不少于800字/篇。 序号 | 业绩条件 | 分值 | C-1 | 在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从事专职摄影教育工作,具有副高以上职称 | 8-10分 | C-2 | 在国家承认学历的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从事专职摄影教育工作,具有中级职称5年以上 | 8-10分 | C-3 | 在培养摄影人才工作中做出较大贡献并成绩突出,在业界具有一定影响力 | 2-8分 | C-4 | 符合以上CI-C3条件之一,在国内公开出版物上发表摄影作品或文章 | 2分/件、篇 | C-5 | 接受摄影专业教育,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学历的 | 2分 | C-6 | 接受摄影专业教育,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学历的 | 4分 | C-7 | 接受摄影专业教育,取得国家承认的博士研究生学历的 | 6分 |
说明: 1.按照C1或者C2计算分值的,不再计算C3分值。 2.C5的三个分项不得重复计算,只能取分值最高的一项计算。 序号 | 业绩条件 | 分值 | D-1 | 在媒体从事专职摄影记者、图片编辑或从事摄影图书出版等专业工作,具有相关专业副高以上职称 | 8-10分 | D-2 | 在媒体从事专职摄影记者、图片编辑或从事摄影图书出版等专业工作,具有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连续工作5年以上 | 8-10分 | D-3 | 取得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高级摄影师资格,且实际从事摄影工作 | 2分 | D-4 | 取得劳动人事部门颁发的高级摄影技师资格,且实际从事摄影工作 | 4分 | D-5 | 中国摄影著作权协会会员 | 5分 |
说明:按照D4计算分值的,不再计算D3分值。 序号 | 业绩条件 | 分值 | E-1 | 中国摄协团体会员主席(会长)或驻会负责人,担任该职务1年以上 | 8-10分 | E-2 | 中国摄协团体会员单位工作人员,专职从事组织工作连续5年以上且取得较好工作成绩 | 5-10分 | E-3 | 有全国影响的摄影团体主席(会长)或驻会负责人,担任该职务3年以上,在业界具有一定影响力 | 5-10分 | E-4 | 在各地、市级摄影协会担任主要负责人,长期从事基层摄影组织工作,在业界有一定影响 | 3-5分 | E-5 | 在中国摄协所属网站获得年度优秀版主 | 2分/次 | E-6 | 积极组织、参与中国摄协主办、承办的大型摄影活动和公益活动,成绩突出,在业界具有一定影响力 | 组织者5-10分,参与者1-5分 | E-7 | 长期在图片产业、摄影技术、器材研发等领域工作,取得突出业绩或获得专利的人员 | 8-10分 |
说明: (1)中国摄影金像奖各奖项获得者、中国摄协各专业委员会委员积10分,长江韬奋奖(摄影类)各奖项获得者积8-10分; (2)分值未确定为一个数值的条件,将根据具体情况酌定; (3)符合本细则规定的基本条件和业绩条件,仅表示达到申请入会的条件,并不作为必定入会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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