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能集团”)系福建省属国有企业,集团以“百年基业、一流集团”为企业目标,以“心怀感恩、创造感动”为企业核心理念,致力于培育“真诚、有为、开心”的企业核心价值观。为讴歌国家能源事业的发展,反映能源建设与人民生活的关系,全面提升福能集团在全国的品牌影响力和社会知名度,从不同层面、不同视角展现福能集团的发展历程和取得的成就,特举办以“能源与发展”为主题的全国摄影大展,向全国摄影爱好者广泛征集反映全国能源事业发展以及福能集团各权属单位改革、发展成就的摄影作品。 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福能集团”)系福建省属国有企业集团,注册资本金40亿元,资产总额423亿元,员工5万余人。历经50多年的发展和改革,形成了以煤炭、电力、港口物流、建材、民爆化工、建工房地产为主业,涉及金融、商贸、化纤、酒店、科研、设计、医院、制药等行业的大型企业集团,拥有全资或控股企业近40家,2012年营业收入超过200亿元,位居福建百强企业第13位、中国企业500强第380位。 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网站:http://www.fjcoal.com/,咨询电话:0591-87550077 一、组织单位 主办单位:《大众摄影》杂志社 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协办单位:福建省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金友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福建省福能(平潭)融资租赁公司、福能武夷保险经纪有限公司、福建省福能武夷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福建联美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福州美伦大饭店有限公司、福州平一环境艺术设计有限公司、福建能源报业有限公司 承办单位:福能集团党群工作部、工会 福建省摄影家协会能源分会 二、大展组委会机构 主 任:林金本 福能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 王郑生 中国摄影家协会分党组副书记 副主任:郑 震 福能集团总经理 徐艳娟《大众摄影》杂志主编 成 员:林孟启、李建寅、姜初炎、周必信、卢范经、林 群、 江国河 下设大展办公室: 主 任:熊寿群 副主任:曹 智、王福平、彭 玫 三、稿酬设置 一级收藏作品 4名 稿酬各20000元(其中2名为福能集团题材作品,另2名为全国能源题材作品),并颁发奖杯、证书; 二级收藏作品 12名 稿酬各8000元(其中6名为福能集团题材作品,另6名为全国能源题材作品),并颁发奖杯、证书; 三级收藏作品 84名 稿酬各800元,并颁发证书; 所有稿酬个人所得税由主办单位代扣代缴。 四、征稿规则 1.大展面向国内外摄影爱好者征稿。所有参展作品必须是反映中国能源事业发展、能源与人们的生活关系或福建能源集团各权属单位改革、发展成就和集团员工精神风貌的摄影作品,作品类别不限。大展重点征集2010年以来紧扣本届大展主题的作品。 2.参展作品要求立意鲜明、场景真实、形象生动、情感真切。画面语言丰富,有较强的视觉表现力,单幅、组照(不超过8张)不限。 3.参展作品分为网络投稿及照片投稿两种方式: 网络投稿:要求数据文件为jpg格式,其长边为900像素,500k以内。请作者保存好原始文件,入选作品务必按时送交原始文件(文件为.jpg文件,大小在3M以上)。反映福能集团题材的作品请特别注明拍摄地点。 照片投稿:参展作品一律放至10英寸,方幅作品放至8×8英寸作品不得做任何装裱。作品数量不限,单幅、组照均可,组照每组不超过8张(以胶带从背面按顺序相连)每幅作品背面均要求粘贴参展作品登记表,注明作者姓名、工作单位、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作品名称、拍摄时间、拍摄地点等信息(参展表可从大众摄影网站上下载)。投稿作品一律不退稿。 4、作品的著作权属于摄影作者,主办单位有权将其用于与本次大展相关活动宣传。其中包括所有入选作品图片及文字说明择优选登在《大众摄影》杂志,以及用于出版图书、画册、展览、推荐相关媒体发表等其他非商业用途,或在其广告、宣传及文化、商品开发等活动中拥有使用权,并不再付酬。 5、所有参展作品之著作权、与作品相关的肖像权、名誉权等法律问题,由作者自行解决并承担责任。主办方不承担因投稿作品所致的包括但不限于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著作权等纠纷而产生的法律责任。 6、本次活动入选以上级别者在接到通知后须提供照片原始电子文件,以便制作展览照片、出版画册等之用。凡不按要求送交者,视为自动放弃参展资格。 7、作品稿酬所产生的税费由举办方代扣代缴。 8、作者一经投稿,即视为同意并遵守以上各条规定。 9、举办方保留本次活动的最终解释权和进一步补充本细则的权利。 10、本次大展所有入选作品均可作为加入中国摄影家协会会员的资格之一。 五、截稿日期: 六、投稿地址 1.照片投稿地址:北京市东城区金宝街67号隆基大厦S203《大众摄影》杂志社 “福能杯”大展办公室 收 邮政编码:100005 联系电话:010-65251453
附:1.《参展作品登记表》 首届“福能杯”全国摄影大展参展作品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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